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淄博同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桓台县公司商标变更不能忽视的问题
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专利申请的10大误区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小编发现不少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
误区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2: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实用新型专利通常4-7个月左右即可授权;发明专利则需1年多。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误区5: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这是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会百分之百地被无效掉,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专利权。就发明专利而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误区6: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误区7: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就公开而言,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就公开使用而言,只有国内的使用才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也就是说,国外已经普遍使用过的东西,如果国内没有出现,各种文献也没有相关记载,那你就可以申请专利。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误区8: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误区9: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无专人管理。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误区10:缺乏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有计划地实施专利战略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首先,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一些企业毫无目的的申请大量专利,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浪费时间和精力。其次,可以突破国外企业的专利包围。一个企业应该对自己行业内的基本专利状况及外围专利状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技术突破口,排除他人专利障碍,确立自己的专利优势,从而赢得市场竞争。
在二十一世纪要想保持强劲的竞争力,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高科技,二是好品牌。而无论高科技或好品牌其背后支撑的力量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体系,于是,就企业而言,如何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是企业能否立足于市场竞争之林的根本;就律师而言,知识产权同样是切入企业市场非常好的入口。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数据,去年我国商标申请数量超过500万件。其中,大部分未通过商标审查,未成功获得授权,即淄博商标注册失败。由此可知,注册失败在申请过程中相当普遍,这并不奇怪。注册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综上所述,大多不符合商标授予的条件。而对于那些没有注册商标的企业来说,此时更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可能是,所交的官费能否退还。商家会有这样的想法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很多商家都会认为我的商标注册不成功,是不是手续费还没还给我?
当然,答案是没有回报。无论是商家支付的代理费,还是商标局支付的数百元官费,都不会退还。而企业,即使有了这一点,也能鉴别出代理机构的真实性。大多数具有欺骗性的中介机构都会采用这样的噱头,注册失败可以无条件退款,以吸引商家的关注和委托,达到自己收费的目的。但事实上,大多数这样做的机构并不可靠。当然,对于一些规模大、生存时间长的组织来说,它可能是另一方的一种营销活动,没有虚假陈述,因此企业有必要识别虚假和真实。企业需要注册商标。
无论是委托代理人还是自行注册,都必须向商标局提交相应材料,请求授权。此时,企业需要缴纳上百元至上千元的公务费,然后才会进入验收阶段和环节,甚至出现审核和异议。审查过程通常持续6至8个月。企业需要了解的是,商标工作人员无论是在受理还是复审过程中,都需要花很大的精力和时间开展一系列的商标复审程序,收集各种数据,分析比较是否批准商标注册。因此,商标局此时收取的费用相当于一定的劳动报酬。
因此,无论商标注册是否成功,这些工作和手续都是对方完成的,因此注册费根本不会退还。商标注册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商标或企业本身。代理服务费也是如此。如果一个组织需要生存,它必须能够提供某些服务或高质量的产品。虽然商标注册机构的失败也会有一定的原因,但这一原因并不是的。
长期以来,国家商标局一直支持申请人自行申请商标,但从阿里巴巴、腾讯到创业团队,几乎所有人都选择代理申请。专业的事情需要专业人士来完成,就像发型需要在理发店完成一样,淄博商标注册也需要在专业机构完成。众所周知,商标代理机构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注册流程。
从形式到实质,可以从法律角度严格控制,也可以为申请人提供事先的商标检索,帮助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前判断查询结果,确保更高的注册核准率,同时,还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策略,有效规避注册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国家对商品和服务的划分特别详细,共分为45类。每一类商品被分成多个相似的商品组。许多类似的商品和服务可能不属于同一类别,包括不需要交叉搜索的商品和服务以及需要交叉搜索的商品和服务。如果注册人不注意,注册人申请的商标就得不到很好的保护,或者直接拒绝,这是你最不想看到的。
然后寻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避免注册商标却无法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的尴尬,降低注册商标的风险。同时,专业的代理商也会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给我们一个合理的注册计划。
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申请的主体不一样,商标异议可以是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都可以提出异议。而商标争议必须是先注册人提出争议,并且商标异议不用缴纳费用,而商标争议就得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缴纳一定的规费。这两者之间的处理机构不一样,商标异议是向商标局提出,如对商标局裁定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而商标争议是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它们不同之处还在于提出的原因不一样,商标争议是疑似被侵权人对已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提出争议,而商标异议除了包括以上部分外还有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和其他规定。商标争议的流程和商标异议流程差不多,提出争议递交商标评审委员会,书面答辩,最后裁定结果。
下一篇:沂源县公司商标注册的办理步骤
最新文章
- 高青公司商标转让的战略价值与市场优势[ 2024-12-05 ]
- 高青公司商标转让的诸多益处[ 2024-12-05 ]
- 博山区公司注册专利的合规性要求与监管措施[ 2024-12-05 ]
- 博山区公司注册专利的规范与流程指南[ 2024-12-05 ]
- 博山区个人商标变更需警惕的风险与应对策略[ 2024-12-05 ]
- 博山区个人商标变更中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 2024-12-05 ]